| 释义 | 判三缓四不能消除案底。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一、判三缓四的意思
 1、判三缓四是指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但是给予四年的考验期。
 2、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二、判三缓四适用条件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三、判三缓四考验期限
 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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