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上班受伤骨折工伤怎么赔偿? |
释义 | 属于工伤的,按工伤理赔!赔偿的基本程序是: 首先要向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计算赔偿数额——要求赔付[交过社保的由向工伤保险基金申请赔付,没交保险的由企业全额支付]。不成,申请工伤赔偿纠纷仲裁维权! 1、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在受伤后三十日内提出;单位不申请的受害人或其亲属应当在出事故受伤后一年内提出。 2、申请认定时需提交 A、身份证复印件, B、劳动关系证明, C、看病的病历资料。 D、其他必要的资料。 其次,工伤待遇原则规定: 1、医疗康复待遇(含医疗待遇[医疗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留薪期内待遇和康复待遇。其中: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伤残待遇(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保险基金支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根据需要]); 3、劳动合同到期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工伤致残职工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承担]到退休年龄退休的除外! 工伤赔偿具体数额因伤残等级不同【需鉴定确认】、个人具体情况不同(如工资、被抚养人)、各地情况不同(如经济发展不 一、平均工资水平等)而不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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