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走私行为主要包括:未经批准,从未设立海关的地点运输、携带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国家限制进出口物品进出境的;以藏匿、伪装、瞒报、伪报或者其他手法逃避海关临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进出境的物品的;伪报、瞒报进出口货物价格偷逃关税的;未经许可,擅自出售海关监管货物或者进境的境外运输工具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一百五十四条 下列走私行为,根据本节规定构成犯罪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一)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批准进口的来料加工、来件装配、补偿贸易的原材料、零件、制成品、设备等保税货物,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二)未经海关许可并且未补缴应缴税额,擅自将特定减税、免税进口的货物、物品,在境内销售牟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