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缓刑期间可以请假几次 |
释义 | 具体情况要跟当地相关的司法部门进行询问才可以,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多次请假。 一、刑事拘留期间可以请假吗 刑事拘留期间如因特殊事项,是可以请假的。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关于刑事拘留期间,当事人是否可以请假并无明文规定,但根据相关制度可以推定,特殊情况下,向相关机关申请,当事人可以获准请假。依据《刑法》第43条及公安部关于对判处拘役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回家问题的批复,根据罪犯在服刑期间表现以及准许其回家是否会影响剩余刑期的继续执行等情况综合考虑,由负责执行的拘役所、看守所提出建议,报其所属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决定是否准许被判处拘役的罪犯回家。因此,实践中,由于特殊原因,犯罪嫌疑人或现行犯依照具体条例有申请请假的可能性。 二、刑事拘留的时限 刑事拘留的时限一般是十四天。具体而言,刑事拘留属于强制措施的一种,而在特殊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期限,即提请批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并且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拘留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因此具体的时限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对待,延长也需要经过法定批准。 三、交通肇事能假释吗 申请假释的条件如下: 1、已经服刑一定的时间; 2、有悔改的表现。 交通肇事罪的,只要满足以上两点且没有其他不得假释的情形的话,就可以申请假释。 根据《刑法》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 第十二条对于人民法院禁止令确定需经批准才能进入的特定区域或者场所,社区矫正人员确需进入的,应当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并告知人民检察院。 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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