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首先要指出一点的是:2017年新推出的土地政策有相关条例表明,农村宅基地和房屋是分开补偿。 其实这种政策对在城市安家落户的子女来说没有什么影响。 但是,对于将来打算回农村发展的子女来说,还是要多多留意。 农村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的,不属于农户个人,村民只有宅基地的使用权。 如果户口迁出了农村,该人口就不再属于该村集体成员,也就不能再继承宅基地。 村集体是有权收回户口已迁出本村的人的宅基地的。 当然,村集体也不能想当然的说收回就收回,这也是有条件的,收回条件是: 虽然迁出户口不能再继承宅基地,但是宅基地上面的房子是咱们自己建的,是可以继承的。 但是户口不在农村的子女对父辈的房子不能进行重新修建,等到房屋自然损毁、坍塌后,村集体才有权收回宅基地。 一、农村宅基地继承应注意哪些问题? 根据现行规定,农村的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均可以继承,继承人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按照“房地一体”、“地随人走”的原则被继承的。 因此,没有附着农宅的空闲宅基地,是没有办法继承的。同时,如果继承的房子崩塌、撤除两年以上未康复运用的,所有权自然灭失,村集体就有权将宅基地使用权无偿收回。也就是说,继承了宅基地使用权的子女,务必要经常维修房屋,避免房屋垮塌。 二、子女如何继承农村宅基地 农村宅基地子女是不可以继承的。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城市户口的子女不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只允许本村村民使用,宅基地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财产,只是一种使用权,所有权归村集体。宅基地既不能买卖,也不能继承,但可以在本村集体内流转,经过土地管理部门依法批准,发放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