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农村老人去世后,村委会是否有权收回土地要看实际情况来办: 1、如果是户中的个别成员出现死亡,那么其土地确权是不受影响的,原来的土地归户中其他成员享有。 2、如果是该户成员都已经死亡,也就是在承包合同中讲到的“整户消亡”的情况,根据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以及土地确权政策,其土地由村里的发包方收回,也就是确权给村集体了。 一、农村承包地发证后还流动么 近年来,我国城镇化、工业化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工作生活,去城里买房安家生活的情况越来越普遍,而农村人口流失成为趋势后,闲置的房屋和土地也不断增多。为了改善这一问题,我国不得不对土地进行了新的改革。这几年来,我国除了实施三权分置措施之外,还在农村地区开展了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 如今,历时多年的承包地确权颁证工作基本完成,接下来的时间,农民的土地得到保障后,就可以顺利推行各项措施了,大家再也不用担心“以租代征”这个局,村民也可以放心流转土地。 二、发包人要负责民事责任的行为有哪些 发包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一)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 (二)违反本法规定收回、调整承包地 (三)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四)假借少数服从多数强迫承包方放弃或者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而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五)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标承包; (六)将承包地收回抵顶欠款 (七)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八)其他侵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