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安置房有哪些风险 |
释义 | 买安置房的风险有不能拥有完全产权,所以,不能到房地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进行过户登记,并且不能进行自由转让,需要居住满5年获得完全产权后才能买卖。 一、请问购买集体产权房的协议有效吗? 购买的集体产权房协议有效。但是集体产权房是不能办理过户存在风险的,集体产权房的修建直接由区政府审批,不能到房管局进行登记,签订买卖合同后买方并不能取得对房屋的完全的独立的所有权,不能办理过户。比如,在某些地方,当地政府未经国家许可,便将村里集体的土地交给开发商,并由其建设并公开出售商品房,这种集体产权房不能进行上市交易。 二、过户房产具体需要什么手续 过户房产需要的手续因过户情况的不同而不同,如下:一、继承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1)继承人要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2)继承人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并提交被继承人死亡证明、房屋的产权证明、身份证件等资料;(3)继承人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屋过户登记,并向登记机构提交房地产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书、继承权公证文书等资料。二、赠与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1)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赠与书;(2)受赠人凭原房屋所有权证、赠与书,交纳契税,领取契证;(3)前往公证处办理公证;(4)前往相关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给受赠人。三、买卖过户需要的手续如下:(1)买卖双方签订买卖合同;(2)合同签订后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买卖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3)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4)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5)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6)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三、北京限价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具体情况如下: 1、限价房从本质上来说还是商品房,是可以进行上市交易的,但是,因为是低廉的限价房,所以国家对于限价房的买卖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制。购得限价房的家庭需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 2、限价房8年内不得上市转让; 3、购得限价房的同时不得再申请其他政策保障性住房。 一、限价房过户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先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应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果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需要交纳购房定金,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买卖双方通过协商,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然后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 4、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二、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的区别如下: 1、保障对象不同。经济适用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限价商品房的保障对象为当地城镇中等收入以下住房困难家庭; 2、保障对象户籍要求不同。经济适用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某某市的户口,限价商品房的申请人应具有某某市居民户口或持某某市居住证的家庭和人员; 3、土地来源不同。经济适用房的土地为划拨方式取得,而限价商品房的土地取得方式为出让; 4、销售价格确定方式不同。经济适用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办理销售许可证之前,由物价部门确定。限价商品房的销售价格是在开发企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前,在土地招拍挂文件中确定; 5、销售价格不同。经济适用房因为土地成本低以及开发商利润受限制,销售价格低于限价商品房; 6、准购面积标准不同。经济适用房在购买资格审批时,会根据家庭人口确定核准购房建筑面积,而限价商品房没有准购面积; 7、退出条件不同。在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内,两类出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要求是一样的,即不得出租、出售、抵押、出借、继承,或者擅自改变住房用途且拒不整改自出售型保障性住房房屋所有权证登记之日起5年后,经济适用房在按照政府规定取得完全产权前,仍然不允许发生前述行为。而限价商品房在5年后,按照普通商品房对待,即可以出租、出售、抵押和继承,但出售后,不得再提出住房保障申请。 总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限价商品房可以买卖,但是,因为限价商品房是低廉的限价房,所以国家对于限价房的买卖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制。购得限价房的家庭需在交房之日起一年内入住。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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