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人需要依法承担污染防治责任 |
释义 | 环境污染责任作为一种特殊的侵权责任,其特殊性首先表现在其采用了无过错责任的归责原则。依无过错责任原则,在受害人有损害、污染者的行为与损害有因果关系的情况下,不论污染者有无过错,都应对其污染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第五十九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改正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前款规定的罚款处罚,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防治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违法行为造成的直接损失或者违法所得等因素确定的规定执行。 地方性法规可以根据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增加第一款规定的按日连续处罚的违法行为的种类。 第六十条 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停产整治等措施;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应当依法承担什么责任 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噪声污染防治法第45条解释 45条主要是为了限制文娱场所的噪音污染,具体标准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1.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2.标准值 各类厂界噪声标准值如下: 类别 昼间 夜间 一类 55分贝 45分贝 二类 60分贝 50分贝 三类 65分贝 55分贝 四类 70分贝 55分贝 3.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的划定 一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二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三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四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4.各类标准适用范围由地方人民政府划定。 5.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 法律依据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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