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追诉: (一)教育无正当理由仍拒绝逃避征召或军事训练的; (二)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拒绝,或者以自伤、自残等方式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 (三)联系,煽动他人共同拒绝,逃避征召或军事训练;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况。 预备役人员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者军事训练,严重的情节,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逃兵怎么处理? 逃兵处罚如下: 1、现役军人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逃离部队的,按照中央军事委员会的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2、战时逃离部队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明知是逃离部队的军人而雇用的由县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参加军事训练、执行军事勤务和征召的。有前款第二项行为,拒不改正的,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者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两年内不得出国境或者升学。 二、战时逃避征召罪的构成要素 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比如多次拒绝、逃避征召或军事训练的行为。主体是预备役人员,包括编入民兵组织或者经过登记服预备役的人员,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在战时,且为国家的征召或者军事训练而仍故意拒绝或逃避的会构成战时逃避征召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