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凭暂住登记凭证向登记站申领居住证。(1)有合法稳定就业。在当地被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招收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城镇从事第二、三产业并持有工商营业执照;(2)有合法稳定住所。居住地住所属于有合法所有权的房屋、租赁房屋、用人单位或就读学校提供的宿舍;(3)连续就读。在居住地全日制小学、中学、中等、高等职业学校或者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的。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八条 公安机关负责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制作、发放、签注等证件管理工作。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用人单位、就读学校以及房屋出租人应当协助做好居住证的申领受理、发放等工作。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