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律师分析: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其中,继承人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或者遗弃被继承人的,如以后确有悔改表现,而且被虐待人、被遗弃人生前又表示宽恕,可不确认其丧失继承权,仍可以继承遗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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