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非法持有毒品罪共犯的认定: 1、如果两个以上行为人没有法律依据共同持有毒品,且行为人拒绝说明毒品来源和去向,司法机关难以进一步核实,则排除行为人共同走私、销售和运输; 2、如果两个以上的行为人是同一个家庭的成员,非法持有的毒品已经被发现是父母、祖父母留下的、他人赠与或捡拾的。即使数额大,持有时间长,有其他不良情节,一般也不适合非法持有毒品的共犯,只应定罪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 3、如果两个以上的行为人为吸食,注射毒品的人会购买用于吸食和注射的毒品,购买的毒品数量很大,而购买者不是为了盈利,可以非法持有毒品罪的共犯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