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判实刑要做司法评估吗 |
释义 | 根据规定,如果法院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则因为要进行社区矫正,所以在判决前会要求被告人当地的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评估,以确定是否可以宣告缓刑。 而如果是判实刑的,因为不需要进行社区矫正,而应由执行机关来负责执行所判的刑罚,所以,在法院判决之前,是不要求当地的司法所进行调查被告人的情况的。 《刑法》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一、缓刑3年实刑可判几年 缓刑3年实刑可判三年以下或者不执行有期徒刑。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没有犯新罪或者违反规定,考验期满了就不用执行两年有期徒刑。如果在考验期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就撤销缓刑,立即执行两年有期徒刑。考验期内是不用坐牢的。 依据《刑法》 第七十六条【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缓刑的撤销及其处理】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异地执行缓刑的手续怎么办理 罪犯在缓刑期间如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去外地的,应该事前得到负责社区矫正的司法所批准;如果离开的时间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 社区矫正人员因就医、家庭重大变故等原因,确需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旗),在七日以内的,应当报经司法所批准;超过七日的,应当由司法所签署意见后报经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批准。 返回居住地时,应当立即向司法所报告。社区矫正人员离开所居住市、县(旗)不得超过一个月。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