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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主要发生在哪些方面
释义
    股权转让协议纠纷主要发生在以下方面:
    1、名义股东未经实际出资人同意处分股权;
    2、公司未根据法律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
    3、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未就其股权转让事项征求其他股东意见。
    一、要如何认定隐名股东
    认定隐名股东的办法:
    1、隐名股东有充分证据证明已经实际出资或认缴出资。
    公司股权的确认,不能简单机械地适用股东名册、工商登记资料等,要充分考虑实际出资人的权益,一般来说,谁实际出资,谁就拥有最终的股权;
    2、有限责任公司半数以上其他股东明知实际出资人出资;
    实际出资人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请求公司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记载于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换句话说,其他股东明知隐名股东存在的,也就是默认同意隐名股东持有股权,故应该认定隐名股东持有股权;
    3、公司一直认可其以实际股东的身份行使权利的。这是不少隐名股东确认股权的实质性条件,值得注意;
    4、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当然了,对隐名股东而言,只要已经实际出资的都可以向公司要求确认股权,只要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在原显名股东同意及协助下,就可以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成为显名股东了。
    二、公司怎么添加股东
    公司添加股东可以通过转让部分股权的方式,具体的流程为:
    1、经过其它股东过半数同意,将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以外的人;
    2、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3、签发出资证明书,并修改公司章程。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三、未取得股东资格转让股权有效吗
    如果未取得股东资格,对股权是没有处分权的,股权转让行为是无效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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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4:2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