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由公安机关决定,由 公安机关执行 。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 法》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 ,妨害公共安全, 侵犯人身权 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尚 不够刑事处罚 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第十条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第九十一条治安管理处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决定。第一百零三条对被决定给予 行政拘留处罚 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法律客观: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向被处罚人宣告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并当场交付被处罚人;无法当场向被处罚人宣告的,应当在二日内送达被处罚人。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有被侵害人的,公安机关应当将决定书副本抄送被侵害人。 第一百零三条 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