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苏州园区新冠疫苗如何预约? |
释义 | 当前,园区将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尽力安排好居民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注意事项: 受种者须携带相关预约凭证前往接种。 受种者进入接种点须全程佩戴口罩,与其他受种者间隔1米以上距离。 受种者缩短在门诊不必要的停留时间,接种完疫苗留观半小时,无异常后及时离开。 受种者前往接种点前,应自行测量体温,评估自身健康状况。如有暂缓预约接种情形的不得前往。如隐瞒相关信息,前来接种导致发生疫情的,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的,请暂缓预约接种: 健康码非绿码或从外市返苏仍处于防控政策要求的7+7、3+11健康管理期间的本人及家人。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医学观察未满28天者。 近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者。 近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者。 近21天内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者。 居住在新冠肺炎封控区内、且解封后未满7天者。 受种者家庭成员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十大症状者。 于第三针次灭活新冠疫苗: 在园区预防接种门诊已接种首针或第二针灭活新冠疫苗的受种者,须年满18周岁,并与第二针灭活新冠疫苗间隔满6个月以上的,请携带身份证和之前的接种凭证,可就近前往园区新冠接种门诊接种第三针灭活新冠疫苗。 成人专场:优先接种已经预约的单位和社区居民。 学生专场:各学校将根据辖区统一安排,分批次、有序组织3-11岁学生至指定门诊接种。 如果您的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请勿前往接种门诊。行程码带星号,请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