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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苏州园区新冠疫苗如何预约?
释义
    当前,园区将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同时,尽力安排好居民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注意事项:
    受种者须携带相关预约凭证前往接种。
    受种者进入接种点须全程佩戴口罩,与其他受种者间隔1米以上距离。
    受种者缩短在门诊不必要的停留时间,接种完疫苗留观半小时,无异常后及时离开。
    受种者前往接种点前,应自行测量体温,评估自身健康状况。如有暂缓预约接种情形的不得前往。如隐瞒相关信息,前来接种导致发生疫情的,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有下列情形的,请暂缓预约接种:
    健康码非绿码或从外市返苏仍处于防控政策要求的7+7、3+11健康管理期间的本人及家人。
    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出院后医学观察未满28天者。
    近21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者。
    近14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者。
    近21天内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者。
    居住在新冠肺炎封控区内、且解封后未满7天者。
    受种者家庭成员14天内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和腹泻十大症状者。
    于第三针次灭活新冠疫苗:
    在园区预防接种门诊已接种首针或第二针灭活新冠疫苗的受种者,须年满18周岁,并与第二针灭活新冠疫苗间隔满6个月以上的,请携带身份证和之前的接种凭证,可就近前往园区新冠接种门诊接种第三针灭活新冠疫苗。
    成人专场:优先接种已经预约的单位和社区居民。
    学生专场:各学校将根据辖区统一安排,分批次、有序组织3-11岁学生至指定门诊接种。
    如果您的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请勿前往接种门诊。行程码带星号,请提供核酸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五条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控制的需要,制定传染病预防接种规划并组织实施。用于预防接种的疫苗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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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2 6:0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