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纠纷诉讼证据有哪些? |
释义 | 合同诉讼证据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1、书证,是指用文字记载人的思想或行为以及用符号、图表等表达一定的思想,其内容能够证明事件真实情况的物品。 2、物证,是指凡能够以自己的外形、质量、规格、特征等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物品和痕迹。 3、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所记录的内容或者反映的图像以及电子计算器储存的数据和材料,作为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证据。 这是将现代科学技术应用到诉讼中来的一种新证据。 4、证人,是指了解案件情况并受人民法院传唤出庭作证的人。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能够证明案件情况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证人证言一般应由证人到庭用口头陈述,但证人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也可提供书面证言。 5、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就自己所知道的案件事实情况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 6、鉴定结论,是指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根据所提供的案件材料,对人民法院所指定的案件中的某些专门性问题经过分析、鉴别后所作的结论。 7、勘验笔录,是指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和物品等进行勘验、检查所作的记录。 一、重婚可先起诉后取证吗 不可以先进行起诉,案件的审理最重要的就是证据,有证据才能依法的进行起诉。可以证明重婚罪的证据有: 1、书证。凡是用文字、符号、图画在某一物体上表达人的思想,其内容可以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书证。 2、物证。凡是用物品的外形、特征、质量等证明待证事实的一部或全部的,称为物证。 3、视听资料。凡是利用录像、录音磁带反映出的图像和音响,或以电脑储存的资料来证明待证事实的证据,称为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诉讼参加人以外的其他人知道本案的有关情况,应由人民法院传唤,到庭所作的陈述,或者向人民法院提交的书面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5、当事人陈述。当事人在诉讼中向人民法院所作的关于案件事实的叙述,称为当事人陈述。 6、鉴定结论。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某些专门性问题,指定具有专业知识的人进行鉴定,从而作出科学的分析,提出结论性的意见,称为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人民法院审判人员为了查明案情,对与争议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亲自进行勘查检验,进行拍照、测量,将勘验情况和结果制成笔录,称为勘验笔录。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证据有以下几种。从诉讼本质上看,这不是很大的区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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