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物业起诉不交物业费的,应当积极应诉。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应诉: 1、当事人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2、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时间后,应当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事人收到开庭通知后,应当按时去人民法院参加庭审。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 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