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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入职第一天签了劳动合同,第二天不想干了,怎么办?
释义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或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劳动纠纷,也可向法院申请支付令。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证明并办理相关手续,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权益受侵害时,可要求相关部门处理,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用人单位如不按规定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将面临行政处罚和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劳动者还没过试用期辞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执法合法的工资,用人单位不得拖欠劳动者的合法工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后,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不得拖欠或未足额支付。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纠纷时,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对于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出具证明,并及时为劳动者办理相关手续。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申请仲裁、提起诉讼。对于用人单位存在未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经济补偿的情形,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限期支付,并要求支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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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1 4:2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