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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规则
释义
    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及保单财产归属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应按法律规定分割,遗嘱或法定继承;保单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投保人可办理退保手续并分割保单现金价值,但退回金额可能较低;保险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受益人权利不确定。
    法律分析
    一、一方去世夫妻共同财产具体怎么处理
    1、一方去世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处理,应当先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分割后的加上其生前的个人财产是死者的遗产,死者生前有遗嘱,依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话,法定继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二、保单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保单具有一定的现金价值,因此是一种财产。
    2、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作为投保人所支出的保险费用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离异,解除夫妻关系后,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也就失去了保险利益,则不再具有投保人资格。投保人有权到保险公司办理退保手续,夫妻双方就可分割退回的保单价值。但如果由于投保时间短,此时退回的保单现金价值或许会远远低于所缴纳的保费,这样的话,保单现金价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就会得不偿失。因此,较合理的作法是将保单转让给被保险人,由被保险人支付给投保人一半的保险费用。
    3、对于保险金,受益人所享有的权利是预期的,不确定的,因此不应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结语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去世后的处理方式需遵循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和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应先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其中一半归配偶所有,剩余部分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如果死者有遗嘱,依据遗嘱继承;如果没有遗嘱,则依据法定继承。保单作为一种财产,其现金价值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协商退保或转让给被保险人。然而,保险金属于不确定权益,不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章 继承 第三十一条 法定继承,适用被继承人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但不动产法定继承,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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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17:3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