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继承是否可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婚前继承不一定作为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规定,婚前继承的财产一般属于个人所有。婚前个人财产的界定时间是结婚登记之日,婚后获得的财产除特殊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不会因婚姻关系而转化为共同财产,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婚后共同生活中的个人财产损失不支持以共同财产抵偿。 法律分析 一、法律规定婚前继承是否可以作为共同财产 1、法律规定婚前继承的财产不一定可以作为共同财产。婚前继承的财产一般是认为由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如果夫妻之间没有做出特别约定的,其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而变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离婚时财产仍属于夫妻个人财产,一般不会予以分割。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如何理解婚前个人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1、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的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系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系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就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 2、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3、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结语 婚前继承的财产一般被视为夫妻个人所有,离婚时不会被分割。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在婚姻期间所得的财产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个人财产的界定时间是结婚登记之日,婚后个人或共同获得的财产通常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姻延续中毁损、消耗或灭失时,离婚时不支持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因此,根据法律规定,婚前继承的财产一般不会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遗产的处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法定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 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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