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精神病结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精神病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只有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才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可以变为有效婚姻,但前提是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无效婚姻不属于二婚,被法院判决无效的婚姻等于从法律上未曾存在过。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精神病结婚是否属于无效婚姻 民法典规定,一方精神病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婚姻无效和被撤销的法律后果】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二、无效婚姻可以变为有效婚姻吗 无效婚姻可以变为有效婚姻,当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可以变为有效婚姻。无效婚姻是指婚姻当事人有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一方或者双方未到法定婚龄的。无效的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三、无效婚姻后属于二婚吗 不属于。婚姻无效,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法定结婚条件或没有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产生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婚姻无效作为一种法律制度,是专门用来解决违法结婚问题的。如果被法院判决婚姻无效,再婚就属于初婚。 按照法律规定,无效婚姻是可以被法院、婚姻登记机关宣告无效或撤销结婚证的,结婚证一旦被撤销,就等于婚姻登记失效,婚姻登记失效了,该结婚证证明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了。撤销结婚登记,就意味着婚姻关系从开始就无效,这段婚姻也就等于在法律上未曾存在过,也就可以说不算结过婚。 结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精神病结婚并不属于无效婚姻。无效婚姻的情形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无效婚姻可以变为有效婚姻,当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时。婚姻无效后不属于二婚,因为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不具备法定结婚条件或未履行法定结婚程序而缔结的婚姻,不具备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当法院宣告婚姻无效或撤销结婚证后,该婚姻关系在法律上就不存在了,可以视为未曾结过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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