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债务承担协议可以改变管辖,在债务承担中会形成新的债务人,新的债务人可以与债权人重新约定管辖法院,一般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一、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如何确定 1、外国人和中国公民都在国内的,一方要起诉离婚,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一方在国外,国内一方要起诉离婚的,那需要向自己的住所地法院起诉。 2、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三条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二、如何确定欠款诉讼管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民事诉讼的管辖规定如下:(一)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二)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又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应当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四)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五)《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另外,也可以约定管辖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