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离婚办理规定概述 |
释义 | 中国公民夫妻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配偶在国内,无论哪方提起离婚诉讼,国内法院具有管辖权;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配偶在国内,国内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如要在国内办理离婚,可根据是否有争议选择不同的程序和代理方式。 法律分析 1、中国公民夫妻双方均在国外但未定居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 2、中国公民在国外定居,其配偶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具有管辖权。如果另外一方在他所居住国法院进行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3、中国公民在国外未定居,其配偶定居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都由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夫妻双方在国外定居的中国公民要求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的,如果双方对离婚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没有任何争议,可以回国向原婚姻登记申请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对以上问题存在争议,则需回国向原婚姻登记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国的,可以办理授权委托书,委托国内亲友或律师作为代理人代为办理,并向国内原婚姻登记机关或结婚登记地提交书面意见,由该登记机关办理或由人民法院审理。委托书和意见书必须经当地公证机关公证、我国驻外使馆认证,也可由我国驻外使领馆直接认证即可。 拓展延伸 涉外离婚手续及国际法律适用原则 涉外离婚涉及跨国界的婚姻关系解除,其手续和程序受到国际法律的规定和适用原则的影响。首先,涉外离婚的手续通常包括向相关国家或地区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必要的文件和证据,如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此外,根据国际法律适用原则,涉外离婚的管辖权、适用法律、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需要考虑国际私法的规定。例如,根据涉外离婚的国际私法原则,可以适用一方或双方国籍法、常住地法或约定法等来解决争议。此外,涉外离婚还需要考虑国际司法协助的程序,如跨国取证、执行判决等。总之,涉外离婚的手续和国际法律适用原则是保障离婚当事人权益和维护法律秩序的重要方面。 结语 涉外离婚涉及跨国界的婚姻关系解除,其手续和程序受到国际法律的规定和适用原则的影响。在不同情况下,离婚案件的管辖权和适用法律可能会有所不同。双方若有争议,应尽早咨询专业律师,并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诉讼地和法律适用原则。此外,涉外离婚还需要考虑国际司法协助的程序,以确保离婚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在办理涉外离婚手续时,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适用原则,将有助于维护法律秩序和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三章 离婚登记 第十四条 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的,应当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复婚登记。复婚登记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九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婚姻登记机关请求撤销其婚姻的,应当出具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二)能够证明受胁迫结婚的证明材料。 婚姻登记机关经审查认为受胁迫结婚的情况属实且不涉及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应当撤销该婚姻,宣告结婚证作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