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老公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 |
释义 | 婚前老公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根据法律的规定:1、婚前全款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2、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需要还贷的,若之后追加了另一方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仅登记一方名字,婚前买房首付款等,属于一方个人财产,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和房屋增值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后夫妻一起还房贷,这部分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还房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属于不动产,不动产一般属于共同财产。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婚前支付首付款,并于婚后与其配偶共同还按揭房的贷款,由于不动产所有权取得以登记为要件,则应认定产权证上的婚前购房人系房屋所有权人。但婚后共同还贷的贷款本金以及共同还贷相对应的部分的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人应当对其配偶进行相应合理的补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以上是关于婚前老公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的法律知识,您学会了吗? 该内容由 刘祥杰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