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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个人房产转让如何公证
释义
    个人房产转让公证需到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提交申请书、转让合同、房产证等材料。商品房转让过户需确定开发商已办理初始登记,确定房屋面积并提交相关文件,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按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并核对信息。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中个人房产转让如何公证
    个人转让房屋进行公证的,需要到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申请公证,申请时提交申请书、转让合同、房产证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二十八条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应当根据不同公证事项的办证规则,分别审查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身份、申请办理该项公证的资格以及相应的权利;
    (二)提供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备,含义是否清晰,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三)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合法、充分;
    (四)申请公证的事项是否真实、合法。
    二、商品房转让过户的程序
    (一)确定开发商已经进行初始登记。开发商办理初始登记是自己办理房产证的必要前提条件。
    (二)确定房屋面积,到开发商指定的房屋面积计量站申请并领取测绘表。或者带身份证直接到开发商处领取,也可以向登记部门申请对房屋面积进行测绘。
    (三)提交相关文件,填写《登记申请表》。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购房合同、房屋结算单、大房产证复印件等。填写好的申请表需要请开发商审核并盖章。
    (四)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契税。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小区办收取还是银行代收,都必须保留好缴纳凭证,这两笔款项的缴纳凭证是办理房产证的必需文件,一旦遗失会影响获得房产证。
    (五)按照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一定要保存好管理部门给的领取证书的通知书,并按照上面通知的时间领取房产证。另外,在缴纳印花税和产权登记费、工本费时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记载,尤其是面积、位置、权利人姓名、权属状态等重要信息。
    结语
    个人房产转让需要进行公证,申请人需向不动产所在地公证机构提交申请书、转让合同、房产证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机构在办理公证时需审查当事人身份、申请资格、提供的文件内容、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及申请事项的真实合法性。商品房转让过户程序包括确定开发商已进行初始登记、确定房屋面积、提交相关文件并填写登记申请表、缴纳公共维修基金和契税,并按规定时间领取房产证。在办理过程中需仔细核对房产证的重要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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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3 6: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