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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房屋继承有哪些步骤
释义
    房产继承是指按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必须经过房屋评估、继承公证、申请产权登记等办理过程。凡领取《房地产权证》的房屋,当房屋的权属人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就可以申请办理该房屋继承登记。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其中涉及: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3、房屋测绘:申请人须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请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4、继承登记:申请人持房地产权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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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6:5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