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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地役权效力的规定
释义
    我国目前对于地役权效力的规定为《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五条:“第三百七十五条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一般设立地役权进行登记的流程如下:
    双方当事人共同向房屋登记机构申请申请,递交相关材料,登记机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登记机构对符合条件的办理抵押登记,并在房产证设立抵押。
    在房屋上申请地役权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三)地役权合同;
    (四)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五)其他必要材料。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五条,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不动产,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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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3 1:1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