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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迁移过户籍所在地怎么填写
释义
    

法律主观:
    


    户口迁入申请书 ×××派出所或公安局:女的我原住址(户籍所在地)××××××,姓名××,性别女,汉族,出生于××年×月×日, 身份证 号××××××××,现户口所在地为××区××路××号×××××,为居民户口,××年起我长期在××××在工作和居住。××年××月××日我与贵辖区××先生结为夫妻,丈夫××居住地址(户籍所在地)××××××,为便于生活、工作、学习,现向贵派出所提出申请同意我的户口迁至贵辖区我丈夫处的申请。望给予帮助。特此申请 申请人:日期××× 以上是关于 户口迁移证 明怎么写的范本内容。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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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0 23:3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