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起离婚诉讼了要经过哪些阶段 |
释义 | 一、离婚诉讼的程序 提起离婚诉讼至离婚判决生效,要经历三个必经阶段。 (一)原告起诉(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 3、经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法院作出受理决定并立案,反之则退回原告文件及材料,并告之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被告答辩 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 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 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 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 1、法庭调查; 2、法庭辩论; 3、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成功,诉讼结束); 4、调解无效、判决。 二、法院是如何判决子女抚养权归属的? 子女不满2周岁的,法院一般将子女判给女方抚养。 子女不满8周岁的,法院根据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将子女判给男方抚养或女方抚养。 子女年满8周岁的,法院在考虑子女意见和其他情况的基础上作出判决。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