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签离婚协议不算离婚。只签订离婚协议,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不会产生解除婚姻关系的效果。根据有关规定,双方拟定的离婚协议将提交民政局作为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证明材料之一。双方达成离婚协议也是民政局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前提之一,经民政局审查,确认离婚协议的内容是双方的一致意思,为当事人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领取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后,离婚协议正式生效。假如只是双方私下签字,以后还是可以随时反悔,风险极大。在实践中,如果夫妻双方选择民政局协议离婚,必须到常住户口所在地民政局提供民政局要求的手续材料,包括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双方到场后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