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后如何办理撤诉 |
释义 | 1、起诉离婚后,在人民法院作出宣判前,原告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诉,但是否准许撤诉,由人民法院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裁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支付令异议期间能否撤诉 支付令异议期间,债务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效力,而人民法院在作出判决前,债务人可以撤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五条申请撤诉 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三十三条债务人在收到支付令后,未在法定期间提出书面异议,而向其他人民法院起诉的,不影响支付令的效力。 债务人超过法定期间提出异议的,视为未提出异议。 二、撤诉后对被告有影响吗 1、原告撤诉,只是说明这一诉讼行为的终结。不涉及到其它权利、义务的变更。 2、原告不再向被告主张权利,被告也不用再进行应诉。 3、双方的纠纷仍未解决,原告有可能另外再行起诉被告。 相关法律规定: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的,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撤诉,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原告要求撤回其起诉的行为。申请撤诉,即原告在法院立案受理后,进行宣判前,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按撤诉处理,即原告虽然没有提出撤诉申请,但其在诉讼中的一定行为已经表明他不愿意继续进行民事诉讼,因而,法院依法决定注销案件不予审理的行为。不论是当事人申请撤诉还是按撤诉处理的,都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 三、民事立案了还能撤案吗 民事立案后,是否能够撤案,应当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人民法院对民事诉讼作立案处理后,在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裁定,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后,准许撤诉的,应当出具民事裁定书,准予原告撤回起诉;人民法院了解情况后,不准许撤诉的,原告应当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参加庭审,由人民法院对民事纠纷作出相应的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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