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案件类型首次执行一般是指申请执行人第一次就某一个案件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根据法律规定,在人民法院作出裁判后,由于义务人不履行或拒绝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在法定的执行时效内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启动执行程序的,叫做申请执行。 法律客观: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