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若房产为个人财产,则不予分割;若夫妻共同所有,则离婚时由双方协议分割或由法院判决;若为父母私有住房,拆迁后安置房产权归夫妻一方,差价由共同财产结清,安置房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分析 1、若拆迁前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除非有其他约定,一般不予分割。 2、若拆迁前该房产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时由双方协商分割,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3、若被拆迁的房屋为夫妻一方父母的私有住房,拆迁后的安置房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被拆迁房与安置房的差价由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