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合同到期后未续签还有效吗 |
释义 | 物业合同到期后未续签一般没有效。原则上,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可以依法续聘。否则,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后,合同终止。如果没有依法续聘但物业服务企业继续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原来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成立不定期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于不定期的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解除。 根据我国现行民事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小区内的业主可以决定自行管理小区的事务,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人进行管理。如果业主决定委托物业管理人管理小区的,应当与物业管理人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物业服务合同一般应当包括服务期限等合同条款。在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期限届满之前,业主可以决定续聘。如果业主没有决定续聘,则原则上在物业服务期限届满时,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但有一个例外情形。在物业服务期限届满之前,业主没有决定续聘,但是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之后,物业服务人继续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则原来的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当事人之间成立不定期的物业服务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第九百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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