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3、—方没有其他子女。4、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第三款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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