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是劳动仲裁以及确认劳动关系的必备资料? |
释义 |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所需资料及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的时效。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凭工资支付凭证、身份证明等作为认定劳动关系的凭证。劳动仲裁申请时效为一年,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计算,但拖欠劳动报酬争议不受时效限制。劳动关系终止后一年内可提出仲裁申请。 法律分析 一、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需要哪些资料? 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据,可参照《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的规定搜集。 简言之就是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凭用人单位发放的“工作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就可以作为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凭证。 二、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因劳动争议纠纷要求保护其合法权利,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否则,法律规定消灭其申请仲裁权利的一种时效制度。 2008年5月1日后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适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对于2008年5月1日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有关仲裁时效和起诉的规定及适用《劳动法》。《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结语 劳动仲裁确认劳动关系的凭证包括工资支付记录、社保缴纳记录、身份证明等。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凭工作证等证件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劳动仲裁确定劳动关系的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拖欠劳动报酬引发的争议,申请仲裁不受时效限制,但劳动关系终止后应在一年内提出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2021修正):第三章 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九条 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举证责任】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五条 【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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