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社会保障卡,是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规划,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面向社会发行,用于劳动和社会保障各项业务领域的集成电路卡(IC卡)。面向城镇从业人员、失业人员和 离退休人员 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个人)卡,面向用人单位发放的称为社会保障(用人单位)卡。人社部表示将用5年左右时间,使社会保障卡普遍具有金融功能。社会保障卡采用全国统一标淮,社会保障号码按照《 社会保险法 》的有关规定,采用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卡丢失了如何补办具体如下:带上身份证跟社保卡,去发卡的社保局更改,他们会有表格填,也有可能不用填。每个人办理社保时都必须出示身份证复印件的,如果身份证是你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是你亲手交给你们公司办理人员的,那么只有一个可能就是社保局办理人员失误造成的。如果是原单位办理时候输入错误,那么需要原单位的书面证明;否则就要让 户口所在地 派出所出具证明,然后再到社保局更改。 法律客观: 社保卡丢失,必须在7天内挂失,否则自己的报销待遇可能被他人冒用。丢卡后可以预挂失。跟金融卡一样,如果不挂失,别人就可能拿着卡使用了,损失只能由自己承担。电话挂失以后,尽快到社保所办理卡的补换。另外,电话预挂失后,务必在7天之内带上身份证到社保所确认,如果不确认的话就解锁不受保护了。预挂失:1、拔打社保卡服务热线96102(24小时服务)进行电话预挂失;2、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书面预挂失;3、在社保卡服务网点、定点医疗机构内设置的自助终端电子触摸屏上进行自助预挂失。经确认后,挂失的社保卡停止结算功能。特别提示:如果您在预挂失后找回原卡,如不急需看病就医则不需撤销挂失,预挂失10天后自然解挂,社保卡恢复正常使用;如果急于看病就医可到本市任意的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撤消挂失手续。正式挂失与补卡:正式挂失手续应由本人办理,特殊情况下(如行动不便、高龄等)可委托他人代办。挂失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须同时提供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与复印件)。在正式挂失的同时应办理补卡手续,当场填写《申请单》,交给社保卡服务网点工作人员办理后开具《领卡证明》,该证明可作为补卡人补卡期间的临时就医凭证。15个工作日后,补卡人持本人的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因卡片污损、残缺无法辨认卡面信息及不能在读卡机具上使用的,持卡人需持原卡和本人身份证到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15个工作日后,申请换卡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领卡证明》到社保卡服务网点领取新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