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吸食注射毒品列为多少条 |
释义 | 第三十八条,预防未成年犯罪法把吸食注射毒品列为第三十八条。其实吸食毒品是并不构成犯罪的,但是属于违反治安管理,公安机关会对吸食毒品人员进行行政拘留和一定的金额处罚、强制戒毒或者劳动教养。这里的强制戒毒就是指的行政处罚,并不属于刑事处罚。 一、关于吸毒的法律规定在我国包括哪些? 1、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是指非法持有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甚少量毒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对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应当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 2、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是指非法种植婴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数量不满500株且无其他情节的行为。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应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于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3、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违法行为。是指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较少,尚不够成犯罪的行为。对于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的违法行为人,处以15日以下拘留,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原植物种子、幼苗予以没收。 4、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是指用各种方式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对吸食、注射毒品的违法行为人,由公安机关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并没收毒品和吸食、注射器具。可以免除处罚。吸食、注射毒品成瘾的,除依照前述规定处罚外,予以强制戒毒。强制戒毒后又吸食、注射毒品的,可以实行劳动教养,并在劳动教养中强制戒除。 5、走私、非法买卖、运输易制毒物品的违法行为。是指违反国家法规,走私、非法买卖、运输易制毒的特殊化学物品,数量较少,尚不够成犯罪的行为。对走私行为,按海关法有关规定处罚;对非法买卖、运输易制毒物品的违法行为,依照有关行政法规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八条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未成年人实施的有刑法规定、因不满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不予刑事处罚的行为,以及严重危害社会的下列行为:(一)结伙斗殴,追逐、拦截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寻衅滋事行为;(二)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三)殴打、辱骂、恐吓,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四)盗窃、哄抢、抢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五)传播淫秽的读物、音像制品或者信息等;(六)卖淫、嫖娼,或者进行淫秽表演;(七)吸食、注射毒品,或者向他人提供毒品;(八)参与赌博赌资较大;(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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