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夫妻二人的其中一方向法院提起的离婚诉讼案件,法院会以夫妻感情,是否完全破裂并且不可挽回作为标准,来决定是否判决离婚:如果夫妻感情没有破裂的,法院会做出不准离婚的判决;如果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的,法院会做出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一般来说,对于判决离婚的案件,法官还会对孩子的抚养权、夫妻财产等问题作出判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