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一年之后可以把嫁妆退了吗 |
释义 | 结婚一年离婚嫁妆能退还。但一般仅限于结婚登记前产生的嫁妆,以及双方约定可以返还的嫁妆。因为在登记结婚后的陪嫁嫁妆,无特殊约定,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嫁妆是否退还,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进行财产分割。 一、陪嫁物是否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陪嫁物是否属婚前个人财产要根据情况来判断。若是在登记结婚前的陪嫁物,应认定为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若是在登记结婚后的陪嫁物,女方家人未明确表示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应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该嫁妆应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该陪嫁物有特别的约定,则应依约定来认定财产的权利归属。当然,如果该陪嫁物很明显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的,也应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离婚时嫁妆该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时嫁妆的分割:在登记结婚前陪送的嫁妆应认定是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婚后陪送的嫁妆,则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该嫁妆的性质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三、陪嫁彩礼属于女方吗 彩礼跟嫁妆钱是否完全属于女方财产要看情况,并不一定,男方支付的彩礼如果是明确给女方的赠与,则视为女方个人财产,而嫁妆是女方提供的,女方父母没有约定明确的话,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对于彩礼和嫁妆,双方婚后可以约定归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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