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合同签错怎么办 |
释义 | 房屋拆迁合同一旦签字就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可以找出借口不履行协议约定。 一、拆迁合同一般具备哪些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建设单位、《房屋拆迁许可证》批准文号; 2、合同标的,即被拆除的房屋。在合同中应注明房屋的坐落、结构、用途、建筑、使用、居住面积、产权人;居住正式户口的人的自然情况; 3、补偿形式; 4、安置地点及安置房标准; 5、拆迁安置房屋产权的现状,安置房产权登记的申办责任; 6、房屋拆迁补助金额; 7、被拆迁房屋补偿形式、标准、地点、结构、折算、结算等; 8、腾交房时间; 9、违章建筑和附属设施的处理; 10、拆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及过渡费; 11、违约责任; 12、特殊情况下安置逾期的处理; 13、解决争议的办法; 14、合同生效条件; 15、签约文本数及签约时间等。 二、拆迁合同违约怎么办 1、拆迁违约纠纷可申请仲裁 根据《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或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没有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如果与拆迁人在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中未确定解决纠纷的方式是仲裁,拆迁人无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也可通过行政诉讼来维权 拆迁纠纷常见的解决方式是提起诉讼,由于拆迁相对的是行政机关,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拆迁纠纷可申请行政诉讼的范围包括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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