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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判刑后在看守所是否能见
释义
    判刑后如果正式留下看守所服刑的,可以会见,但要经办案机关同意。
    一、探监需要什么手续及程序
    探监需要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同时需要会见人与被会见人关系证明和本人身份证件等材料。已经判决正在看守所服刑的罪犯,可以探视,但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
    二、醉驾开庭自己陈述需要注意什么
    醉驾开庭自己陈述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
    1、醉驾法庭自己陈述必须事实清楚的,应表现悔过,认罪,对事实无异议;
    2、如果逮捕继续羁押侦查,一般情况六个月左右移送法院接受审判,具体情况要问办案单位;
    3、家属可以考虑委托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认真了解整个案件的具体经过以及了解其对公安机关的口供等。
    三、什么情况下到看守所都能会见家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亲属会见人犯,每月不许超过一次,每次不得超过半小时,每次会见的近亲属不得超过三人。会见时,应当有办案人员和看守干警在场监视。如果不是普通的人犯,还是外国籍人犯,少数民族人犯和聋哑人犯,那就必须由办案机关聘请翻译人员在场。该项制度的规定,是为了规范亲属会见人犯的必要制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人犯在羁押期间,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与近亲属通信、会见。
    《看守所留所执行刑罚罪犯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罪犯可以与其亲属或者监护人每月会见一至二次,每次不超过一小时。
    每次前来会见罪犯的人员不超过三人。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会见时间,增加会见人数,或者其亲属、监护人以外的人要求会见的,应当经看守所领导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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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9 21:3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