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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计算个人所得税步骤具体是什么
释义
    一、薪酬、福利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现行方法
    (总工资)-(三险一金)-(免征额)}*税率-速扣数=个人所得税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计算7级标准
    计算个人所得税步骤全月应纳税所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1500元3%0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10%1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20%5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25%10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30%275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35%5505
    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元45%13505。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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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2: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