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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拘留前的准备措施
释义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的通信、会见权利,律师会见不受限制。行政拘留需经审核批准,24小时内通知家属。对拘留不服可申请复议或诉讼。刑事拘留需填写报告书,由负责人批准并签发拘留证,执行时需出示证件并签名、按指印。
    法律分析
    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行政拘留程序:首先,由办案机关提出拘留意见,报系统内部法制处审核通过后,由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然后,行政拘留应在24小时之内通知家属,下达行政拘留通知书;被拘留人对拘留处罚不服,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刑事拘留的程序步骤:(一)拘留的决定公安机关依法需要拘留犯罪嫌疑人的,由承办单位填写《呈请拘留报告书》,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签发《拘留证》,然后由提请批准拘留的单位负责执行。(二)拘留的执行公安机关执行拘留时,必须出示拘留证,并责令被拘留人在拘留证上签名、按指印。
    拓展延伸
    拘留前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
    拘留前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是指在对个人进行拘留前的过程中,依法进行的各项程序和措施,以保障被拘留人的合法权益。这包括警方在拘留前需履行的程序,如合法逮捕、事先通知被拘留人等;同时也包括对被拘留人的权益保障,如保障人身安全、防止虐待、提供法律援助等。拘留前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的目的是确保拘留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保护被拘留人的基本权利,避免滥用拘留权力和侵犯人权的情况发生。这对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结语
    拘留所应保障被拘留人的通信、会见权利,并要求其遵守相关管理规定。委托律师会见不受限制,但须在工作时间内进行。行政拘留程序包括提出拘留意见、审核、批准、通知家属等环节,被拘留人可行使复议或诉讼权。刑事拘留程序包括决定、执行等步骤,执行时需出示拘留证并要求被拘留人签字、按指印。拘留前的法律程序和权益保障旨在确保合法性、公正性,保护被拘留人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公民权益。
    法律依据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十二条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还应当持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
    会见被拘留人应当在拘留所规定的时间、区域进行,并遵守拘留所会见管理规定。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有特殊情况要求在非会见日会见或者增加会见次数、人数和时间的,应当经拘留所领导批准。
    被拘留人委托的律师会见被拘留人不受次数和时间的限制,但应当在正常工作时间进行。
    对违反会见管理规定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警告或者责令停止会见。
    会见结束后,拘留所应当对被拘留人进行人身检查后送回拘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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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4:43: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