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如何判定重大误解 |
释义 | 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有几种:一是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二是受到胁迫订立的合同,三是受到欺诈订立的合同,四是显失公平订立的合同。判定重大误解的方式有几种:一是对合同标的物本质或性质的认识错误,二是对当事人特定身份的误解,三是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的误解。只要满足以上条件,都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 法律分析 可撤销的合同的种类:基于重大误解、受胁迫、受欺诈、显失公平而订立的合同。判定重大误解的方式有:对合同标的物的本质或性质认识错误,对当事人特定身份的误解,以及对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数量等方面的误解。这些情况均可认定为重大误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该内容由 江伟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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