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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有限产权房屋的分割方法有什么
释义
    在离婚案件中处理有限产权房屋,应遵循相关法律所规定的男女平等,照顾无过错方、保护妇女和儿童权益、利于生产生活等一般原则。首先应确定该有限产权房屋是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婚后财产。原则上只有属于婚后共同财产才能分割。应该依照民法典有关规定,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部分财产进行分割。因此,对双方共同投资取得产权的,当“部分产权”分给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后,应按所得房屋权的比例,依照离婚时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公布的同类住房标准价,给予对方一半价值的补偿。具有下列情形的,可判令“部分产权”归夫妻任何一方所有,另一方依法予以经济补偿(1)婚前由一方取得产权房屋,婚姻关系存续8年以上的;(2)婚前一方取得本单位部分产权房屋,离婚时,双方均为本单位职工的;(3)一方婚前借款投资取得部分产权房屋,婚后夫妻共同偿还借款的;(4)单位同意变更房屋产权共有关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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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36: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