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城镇私有土地买卖是否拥有产权 城镇私有土地买卖是可以拥有产权。城镇私有土地进行买卖的,如果办理了产权转移登记的,买受人就拥有土地使用权,未办理登记的,土地产权不发生转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和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二、土地买卖可以公证吗 土地买卖是可以申请公证的,其中,是否公证根据自己实际需要决定,法律没有规定必须公证。协议的效力与是否经过公证无关(如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无需公证即生效),主要看协议双方是否具备土地转让的资格、土地转让是否违背法律规定、是否需要办理批准手续等方面来判断。法律对于土地承包合同的效力,没有规定必须办理公证手续。办理公证,只是增强合同的证据作用,不会增加合同效力等级。如双方合同依法成立并生效,没必要办理合同公证。 三、土地买卖需要交哪些税 土地转让过程中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是四种,就包括土地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土地的转让分为无偿与有偿两种情况,一般土地的赠与遗赠等行为,就应该属于无偿转让土地。目前在土地家庭承包经营的情况下,要明确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权利义务,但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时候,承包人也要与第三人签订书面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