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下的离婚判决书丢了怎么补办 |
释义 | 离婚案件中,判决书会发放到原被告双方当事人的手中,当事人应当妥善保管,如果判决书失,可以有如下补办方式:1、带上身份证去法院,找到当时的主审法官,去档案室调取卷宗,从卷宗里复印一份2、委托律师代为调取。因为法院会保存有办理案件的卷宗,如果判决书不慎丢失,可以凭身份证件到法院去查阅与自己有关的档案,档案中保存的判决书也可以复印。 一、贷款合同丢了怎么办 贷款合同如果丢了,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种: 1、带上身份证到申请贷款的银行,请求银行给您一份合同的复印件,然后加盖银行公章; 2、如果您当时办理的是公积金贷款,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查询档案; 3、也可以去房地产抵押部门查档案。但贷款合同丢了还是比较难以处理的,建议尽量保管好。 二、现在补办结婚证要本人去吗 补办结婚证不是要本人去。当事人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所需材料:双方当事人有效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婚姻登记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3张双方两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婚姻登记档案遗失的,当事人应当提交婚姻档案保管单位出具的无档案可查证明;委托书。工作人员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依法补办。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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