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遗嘱继承:遗嘱人立代遗嘱的,应当先邀请两名以上见证人到场,其中一人为其写遗嘱,即代书人;遗嘱人应当口述遗嘱,代书人应当作记录;遗嘱正文完成后,应当注明年、月、日;遗嘱完成后,交给执行人保管,或者遗嘱人自行保管。在遗嘱人没有其他遗嘱的前提下,继承人可以根据遗嘱的内容直接继承遗产。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应当签字注明年、月、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 |